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:"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。"就业是最大的民生,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来源,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,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。然而,一段时间以来,部分用人单位与第三方背调单位屡屡突破法定边界,将背景调查作为肆意窥探个人隐私、随意"贴标签"甚至报复离职员工的工具,其行为与"网络开盒"几无二致——这种行为已不再是核实,而是侵权;不再是筛选,而是"开盒"。过度企业背调严重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,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,严重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严重背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,坚决予以遏制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,"实施就业优先战略""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""健全劳动法律法规,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"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"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",要"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"。这些重要论述,为规范企业招聘行为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仅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确立了处理个人信息的"最小必要"原则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,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
法律的红线清晰而明确——企业的用工知情权,止于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与隐私权。学历、专业资质、工作履历、岗位履职记录,才是合法背调的范畴。婚姻状况、生育计划、社交动态、诉讼记录、劳动维权记录等与岗位履职无关的个人信息,不在合法调查之列,更不应成为影响录用决策的依据。这不仅是法律的刚性约束,更是习近平总书记"以人民为中心"发展思想在劳动领域的具体体现。
二、过度背调乱象丛生,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战
对照法定标准,当下背调失范乱象触目惊心。
其一,调查范围无限扩大。部分企业将背调从核实学历、工作经历扩展至查询求职者征信记录、婚姻状况、生育计划、诉讼记录乃至社交动态。一些背调机构甚至将数年前的交通事故民事诉讼、物业纠纷等普通民事案件纳入背调"风险评级",一律标注"黄灯"或"红灯"。一个求职者仅因行使合法的司法救济权利,就被打上"风险"标签、错失就业机会——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粗暴践踏,更是对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公然挑战,是大逆国家发展道路方向。
其二,主观评价替代客观事实。一些背调严重脱离客观工作实绩,过度采信前雇主、旧同事未经佐证的主观负面评价。2025年北京丰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,求职者王某仅因前同事未经证实的片面之词被背调机构出具"黄灯"评级,入职薪资缩水,遭受职场负面舆论困扰。法院依法认定背调公司侵犯名誉权,判决赔礼道歉、恢复名誉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。这一案例深刻揭示:仅凭主观印象对劳动者人品进行片面定性,不仅不专业,更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。
其三,信息收集手段涉嫌违法。部分背调机构未经授权,通过非法渠道挖掘求职者核心隐私信息,并将其写入报告传播给用人单位。这种以"调查"之名行"公开"之实、以"风控"为幌干"侵权"之事的行为,与网络"开盒"——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并在网络上公开——在本质上并无二致。
其四,背调被作为报复工具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个别企业将背调异化为报复离职员工、限制人才择业的隐性手段,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杭州互联网法院已明确判决,围绕"开盒"实施的非法收集、买卖、提供、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行为,侵害社会公共利益,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,"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"。过度背调乱象,不仅是个别企业的管理失范,更是对法治原则、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侵蚀。当公民的隐私权可以被肆意践踏,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,"法治中国"的根基就必然受到动摇。
三、过度背调损害的不仅是个体权益,更是整个就业生态和社会公平正义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"必须把促进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"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、全面发展"。过度背调对就业生态的系统性破坏,正在从多个维度侵蚀社会公平正义。
对劳动者而言,一次与工作无关的民事诉讼、一次正当的劳动仲裁,竟成了求职路上的"污点"。有人因物业纠纷被标"黄灯",有人因交通事故诉讼被拒录,有人因前同事的片面之词被贴上负面标签。劳动者不敢维权、不敢诉讼,生怕留下"记录"影响未来求职——这种"寒蝉效应",正在侵蚀公民依法维权的勇气与底气,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"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"的要求严重背离。
对就业市场而言,无序失规的背调生态人为抬高了人才流动门槛,阻碍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。当"人岗匹配"异化为"隐私筛选",公平就业便成了一句空话。这与新发展理念所要求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悖。
对社会治理而言,过度背调所营造的"人人自危"氛围,正在消解社会信任的根基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"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"。企业与劳动者之间、劳动者与社会之间如果连最基本的互信都荡然无存,何谈和谐社会?何谈共同富裕?背调乱象如不加以遏制,其破坏的将不仅是某一个劳动者的权益,而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底线和法治公信力。
四、整治过度背调,必须多管齐下、综合施策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系统部署。整治过度背调,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,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行动。
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,细化制度规则。监管部门应尽快细化背调配套规则,将"最小必要"原则具体化,清晰划定可调查与禁止调查的信息边界。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"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"十六字方针的具体体现。
二要加大执法力度,让侵权者付出切实代价。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、实施过度背调的企业与机构,劳动监察部门和网信部门应当依法严肃查处。要以"零容忍"态度捍卫法律权威,让法律真正长出"牙齿",决不能让违法行为逍遥法外。
三要规范行业秩序,推动背调行业健康发展。背调机构应当完善评判规则,严格区分刑事犯罪、失信被执行人与普通民事纠纷,不能简单"一刀切"定级。行业协会应加快制定标准和职业准则,促进行业自律。
四要畅通维权渠道,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。检察机关应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,对侵害众多劳动者权益的过度背调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。司法机关应当降低此类案件的立案门槛,为劳动者权益托底。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"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"重要要求的实际行动。
五要转变用人理念,回归"人岗匹配"的制度初衷。用人单位应当摒弃粗放风控思维,不可仅凭背调机构的风险评级"一票否决"候选人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"发展是第一要务,人才是第一资源"。真正的人才观,应当建立在对劳动者能力与品德的科学评判之上,而非一份充斥着隐私信息的背调报告。
五、让背调回归制度初衷,让劳动者有尊严地求职
曾几何时,我们引以为豪的是"劳动最光荣"的社会共识,是"劳动者是国家主人"的庄严承诺。而今天,当一个普通劳动者仅仅因为一次物业缴费纠纷、一场依法提起的民事诉讼、一句前同事未经证实的牢骚话,就被背调机构轻率地亮出"黄灯",被用人单位一票否决——试问,这与旧社会查三代、翻底账、搞株连的做派,又有何本质区别?只不过,当年的档案袋换成了今天的背调报告,当年的"成分论"披上了"风控"的时髦外衣罢了。
更值得深味的是,当"背调"这只手越伸越长,从工作能力伸向了婚姻状况,从履职表现伸向了社交动态,从岗位匹配伸向了人生审判——它实际上正在做一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南辕北辙的事情:把活生生的人,异化为一份可以被任意标注"黄灯""红灯"的数据报告;把本应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劳动力市场,退化为一个充满猜忌、防备和寒蝉效应的"互害丛林"。
这难道是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吗?显然不是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"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"。让每一个劳动者体面劳动、体面求职、体面生活,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,而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。当企业背调沦为侵犯人格权的工具,当求职者被迫在"自我审查"与"信息裸奔"之间艰难抉择,我们不禁要问: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还是在为资本的任性张目?这是在推进社会公平正义,还是在人为制造就业歧视的隐形壁垒?
过度背调之弊,表面上是个别企业的管理失范,实质上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"平等""公正""法治"的系统性消解。一个以"效率"之名行"侵权"之实、以"风控"之名搞"歧视"之实的背调生态,不仅不会帮助企业选到真正的人才,反而会把最优秀的劳动者推向沉默、推向海外、推向体制之外。这不是在优化营商环境,这是在亲手拆毁社会信任的地基。
我们正告那些肆无忌惮的背调机构和用人企业: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,社会主义法治的网越织越密。任何企图以"行业惯例"对抗法律红线、以"市场行为"搪塞社会责任的做法,终将被时代的洪流所淘汰。那些还在靠"开盒式背调"选人用人的企业,与其说是走在现代化管理的前沿,不如说是骑在一匹注定要被时代抛弃的旧马上。
当背调机构手中的"黄灯"轻率地亮起时,法律就应当毫不留情地为它亮起"红灯"。当企业用隐私筛选用人时,社会就应当用法治筛除这样的企业。当"寒蝉效应"开始侵蚀公民依法维权的底气时,制度就必须站出来,为每一个人撑腰。
让背调回归核实资质的制度初衷。让求职者不必在"信息裸奔"中瑟瑟发抖。让每一份劳动者的尊严,都不被一纸背调报告所践踏。
这不是恩赐,而是权利。不是施舍,而是底线。不是进步,而是社会主义社会本应有的文明基准。
——而这,恰恰是那些在背调中为所欲为的机构和企业,最不愿意面对的事实。
参考文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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